作者:邓建鹏 李铖瑜

邓建鹏,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;李铖瑜,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。

本文发表于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》2024年第6期

摘要: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是金融风险聚集的中心,是引发洗钱、诈骗犯罪的主要场所。野蛮生长的交易平台给各国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害,严重破坏市场秩序,亟需建立完善的监管政策。经比较研究发现,美国在联邦和州政府层面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监管机制,积极防范黑客入侵、洗钱犯罪、平台欺诈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、用户资金损失五大风险,在证券、商品期货和支付领域实现了强效执法。反思美国经验及不足,中国监管者可在防范交易平台风险前提下,建立平台注册制度,加强平台信息披露,强调平台反洗钱监管义务和资金安保义务,落实金融整治工作,参考并调整现有监管进路,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,实现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目标。

关键词:加密货币交易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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