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公众号 C Labs 加密观察

在几个小时前,美国参议院的银行委员会发布了数字资产立法原则,为后续加密市场的利益分配格局。

自动草稿要知道,当前对美国的金融业影响最大的,就是这个参议院的银行委员会。美联储主席,SEC主席等美帝实权金融大佬,都需要向这个委员会乖乖汇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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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其本届众议院是共和党控制,利好加密的法案在众议院基本不会获得阻碍。因此这个银行委员会对加密政策的实际政治推动力特别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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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个原则的起草人,是清一色的共和党大佬。为首的Tim Scott是现任银行委员会主席,而Cynthia Lummis加密行业的人绝对不会陌生,绝对的加密坚实支持者,现在银行委员会负责数字资产。另外两位是也是银行委员会的成员,代表传统金融和其他势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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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原则全文,【】括号内为个人解读,不代表原作者立场:

一、立法应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属性

法律应明确界定数字资产证券数字资产商品之间的经济理性界限,考虑现行法律,提升可预期性、法律精确性,并提供迫切需要的监管确定性。

【划分好SEC和SFTC的势力范围,并很着急的希望利用目前共和党优势任期,为未来几十年切一块大蛋糕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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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监管职责应明确划分

监管权限应通过法律明确划定,防止出现单一包揽一切的监管机构

【SEC别想独吞】

立法应承认,并非所有分布式账本技术(DLT)都应受到同等监管。

应认识到中心化公司、去中心化金融(DeFi)协议、非托管软件平台之间的风险与利益差异;

应明确保障用户对数字资产的自我托管权利

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与智能合约进行非金融用途(例如健康数据管理)的活动,不应被视为金融产品来监管。

【政府闲不住的手不要乱摸,要明确一些地方,不该摸的坚决不能摸!】

三、监管体系应现代化以支持创新

法规应更新,以反映数字资产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独特性质。

法律中应纳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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